一男子竟打起了南方水泥的主意,
誰知道,
南方水泥雖得手,
卻把自己送進了鐵窗內(nèi)……
2017年9月12日,橫縣法院宣判一起盜竊案:
一、被告人蒙某甲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;
二、責令被告人蒙某甲分別退賠被害人蒙某乙、楊某甲經(jīng)濟損失1404元、774元。
(2017年5月3日凌晨,偷南方水泥的賊被群眾抓住)
法院審理查明:
被告人蒙某甲為獲取非法利益,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間,實施盜竊四次,盜竊物品價值2855元。
具體犯罪事實如下:
2016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,被告人蒙某甲駕駛?cè)喣ν熊嚾サ奖缓θ嗣赡骋椅挥跈M縣橫州鎮(zhèn)上淇村委小學旁的在建住宅處,盜走蒙某乙堆放在該處的南方牌水泥43包(價值774元)。同年12月份的某天晚上,蒙某甲再次去到上述地點用同樣方法盜走蒙某乙的南方牌水泥35包(價值630元)
2017年3月20日晚上,被告人蒙某甲駕駛?cè)喣ν熊嚾サ奖缓θ藯钅臣孜挥跈M縣橫州鎮(zhèn)上淇村委小學旁的在建住宅處,盜走楊某甲堆放在該處的南方牌水泥43包(價值774元)。
2017年5月3日1時許,被告人蒙某甲駕駛?cè)喣ν熊嚾サ奖缓θ藯钅骋椅挥跈M縣橫州鎮(zhèn)上淇村委大嶺村的在建住宅處,將楊某乙堆放在該處的南方牌水泥41包(價值677元)扛上其駕駛?cè)サ娜喣ν熊嚿蠝蕚浔I走時,被群眾發(fā)現(xiàn)當場抓獲。破案后,公安機關(guān)已將該41包水泥發(fā)還給被害人。
另查明,被告人蒙某甲將盜竊蒙某乙、楊某甲的水泥賣給他人獲款2000多元,所獲贓款蒙某甲已花光。蒙某甲歸案后即如實供述其盜竊蒙某乙、楊某甲、楊某乙水泥的事實。
橫縣法院審理后認為:被告人蒙某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盜竊罪。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被告人蒙某甲犯盜竊罪,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
蒙某甲于2017年5月3日實施犯罪過程中,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是犯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。蒙某甲歸案后即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可以從輕處罰。依照相關(guān)法律規(guī)定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