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——羅爾斯(Ralls)因在美的一個風電項目被勒令禁止,一紙訴狀將美國總統(tǒng)奧巴馬及相關監(jiān)管機構CFIUS(美國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)告上法院。今天上午,三一集團在京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通報了這起案件的情況。
9月28日,美國總統(tǒng)奧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,簽發(fā)行政命令,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(Ralls)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(fā)電廠,并要求羅爾斯公司在兩星期之內從上述場地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,并且在90天之內從這個風力發(fā)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。
該項目此前也曾收到過CFIUS(美國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)的臨時性禁令。為此,羅爾斯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,10月1日,羅爾斯公司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(qū)聯邦地方分區(qū)法院更新訴狀,將美國總統(tǒng)奧巴馬追加為該案的共同被告。
上午,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表示,這次三一集團高調處理是迫于無奈?!皩嶋H上,我們是依照美國法律在美國進行了一項非常正當的投資。由于美國總統(tǒng)奧巴馬不公平的處理,我們不起訴解決不了問題?!?/P>
三一集團是目前中國規(guī)模最大的民營裝備制造企業(yè)。近年來,三一集團在美國風電領域開展了一些嘗試性投資。2010年8月,三一集團在美注冊成立了羅爾斯(Ralls)公司,開展風電投資與建設。據介紹,這個風電項目是羅爾斯公司從一家希臘公司收購過來的,具有完備的法律手續(xù)和工程建設許可,同時有美國FAA簽發(fā)的證明。
羅爾斯公司認為,奧巴馬和CFIUS在沒有提供任何事實證據,給出任何理由的前提下,做出該項目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結論,采取極為嚴厲的強制性停工、三一設備禁用等措施,違反了美國行政法規(guī),超出了憲法和相關法規(guī)賦予的權限,是違法操作。